中国公积金网11月02日讯, 公积金贷款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按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青岛公积金贷款手续、青岛公积金贷款流程、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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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查询 ?a=index&m=scene&cid=60.
查询须知
1.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公积金管理处查询个人公积金编号,也可以询问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
2.个人身份证号码为18位;
3.个人公积金编号和身份证号码须同时输入。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
查询须知
1.个人还款卡(折)号码和个人身份证号码须同时输入;
2.个人身份证号码为18位;
3.若未办理还款卡,请输入还款存折号码;
4.在农行还款,又更换过还款卡的借款人,如果查不到贷款信息,请到农行各网点查询您的还款账号,然后再输入身份证号码和还款账号进行查询。
其他查询方式:
1、语音声讯查询:拨打网通16868222、建行95533声讯电话,按照电话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2、短信查询:移动用户发短信:“ ZF+身份证号(18位、末位X为大写)+住房公积金账号(12位。查贷款:为存折号或还款卡号) ” 到 05320163。例如:ZF37022119610321001X110012888888;移动用户发送身份证号到01129172,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查询;联通、小灵通用户发送身份证号到17890315,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青岛公积金贷款手续
第六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需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贷款对象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需同时具备以下手续:
一、本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六个月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买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凭证材料
三、买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及相关条件
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期房的,房屋开发单位须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开发单位提供阶段性保证
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手续。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八条 贷款额度取以下规定及计算结果的最低值:
一、按公积金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12×额度计算年限×40%+借款申请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基数×12×额度计算年限×40%
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离休年龄后5年(男65,女60)的年限。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三、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限额。
第九条 贷款期限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还款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手续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国家规定执行政策性利率,如遇国家利率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按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青岛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四条 借款申请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买房合同或协议、已支付的不低于总房款规定比例的收款收据或发票及相关凭证材料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贷款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应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组合贷款还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条件。
第十六条 合同签订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协助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条件。
第十七条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收执抵押权证后,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办理划款条件。
第十八条 自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达贷款计划之日起,借款申请人逾期1个月未来签订《借款合同》或不按规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条件,视其自动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拆迁房)
1、回迁安设房屋符合抵押登记手续,以回迁安设房屋提供贷款担保的,办理要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查询单(申请时现场打印)
(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表》(正背面打印)
(3)工资收入凭证(单位签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