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访问手机站
weixin

主页 > 公积金政策 > 公积金贷款 >

2016年辽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根据辽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定,广州公积金提取2016年辽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如下:

  1、商品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存量房(二手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异地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返回 手机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