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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住房公积金账户个人资料变更怎么办?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中山市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动变动,核心业务:在职公积金提取、离职公积金提取、购房公积金提取、租房公积金提取、封存公积金提取、省直公积金提取。提取电话1353602387.,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办理所需的材料如下:

  1、单位变更证明或公安局出具的身份证变更证明一式两份等;

  2、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3、公积金联名卡(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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