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公积金政策 > 公积金贷款 >
中山市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动变动,核心业务:在职公积金提取、离职公积金提取、购房公积金提取、租房公积金提取、封存公积金提取、省直公积金提取。提取电话1353602387.,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办理所需的材料如下:
1、单位变更证明或公安局出具的身份证变更证明一式两份等;
2、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3、公积金联名卡(正本)。
下一篇: 厦门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怎么办? 上一篇: 在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到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