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资料变更、账户合并的职工,可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业务申请,待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即可办理。办理所需材料以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资料变更:
1、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单位出具且盖章的书面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居民身份证号更正通知》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可在中心网站下载《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个人资料变更清册》表格,单位填写并盖章。
二、账户合并:
1、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2、身份证原件。
注意:
1、苏州大市范围内(园区除外)同一缴存机构不同账户才可申请合并;
2、被合并的公积金卡未设置密码的,需申请人现场设置密码,如忘记密码,需至城区服务大厅和高新区服务大厅进行密码重置;
3、被合并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须在封存状态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
4、被合并的公积金卡将被收缴,做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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