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重新就业的,可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一、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分中心)。
二、办理要件:
1.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录用证明文件;
2.新单位的接收证明;
3.职工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职工携带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办理。
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核心业务:在职公积金提取、离职公积金提取、购房公积金提取、租房公积金提取、封存公积金提取、省直公积金提取。提取电话1353602387.,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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