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12月15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已超过97%。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流动性风险预警应急措施的通告》,自2015年12月17日起启动“公转商”贷款。
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公转商贷款”额度和公积金贷款额度一样;同时, “公转商贷款”不增加贷款职工还款压力。职工偿还贷款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而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按月贴息。利息实行“先付后贴”,即借款人必须在“公转商贷款”放款后次月,按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利率归还贷款本息。此外,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因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造成的罚息和复利,公积金中心不予以贴息。
另外,“公转商贷款”对职工来说,还缩短了等待放款的时间,可以较快获得贷款资金保障。
据了解,厦门目前有五家银行已经开展该业务,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职工可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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