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需求,促进绍兴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和新型城市化建设,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绍兴市结合实际情况,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降低缴存门槛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稳定的,用人单位应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可按绍兴市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缴存比例不低于5%。
(二)放宽提取条件
1、在农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提取材料简化为乡镇级及以上土管部门或建设部门出具的修建房批准文件和支付费用凭证。
2、放宽离职提取条件。本地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销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材料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外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的,可直接申请销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材料为户籍证明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农民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按实际房租和物业费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为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和物业费缴纳证明。
微信公众号:公积金提取网房贷(fangdai123)
下一篇: 咸阳住房公积金申请装修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上一篇: 咸阳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额度、期限、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