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民生】海南住房公积金本年有新变化!还有这些你最想知道的……
2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海口举行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大会,推出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满足职工不再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存还贷要求。
22日上午,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海口举行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大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7年,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省公积金管理局将鞭策贷款提速。推出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满足职工不再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存还贷要求。做好贷款抵押业务办理和委贷银行各环节办理时限提速工作,在贷款受理审核和放款环节提高效率、限时办结,审核时限压缩至5—7个工作日内。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局长吴和平介绍,2017年,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力争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107亿元,缴存覆盖率91%;发放个人贷款68.29亿元,个贷率84.55%;增值收益4.34亿元,增值收益率1.13%的目标,更好地办事海南经济社会发展。
同时,海南将落实缴存使用政策。严格执行《关于住房公积金办理简化材料优化流程的通知》,优化流程办法,缩短业务办理时限。鞭策落实省政府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范围政策,积极向海南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请示相关事宜,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此外,将加强逾期贷款催收监管。健全逾期贷款催收跟踪制度,督促逾期职工尤其是连续逾期6期以上的按月还款到账,对逾期贷款反复催收无效的借款人提起法律诉讼,力争将年度逾期率控制在0.4‰以下。
延伸阅读
1 “个人身份证+姓名”为唯一公积金账号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初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新信息系统上线,(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将采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单位账户,通过委托收款形式从单位基本账户缴交住房公积金;“个人身份证+姓名”作为个人住房公积金唯一账号,个人手机号动态密码验证审查身份;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直接对冲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不及时、单位名称在部门间不一致、基础信息未及时变换,缴存职工身份证号码重号、错误或欠缺,职工一人多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存还贷等问题。
2 职工应积极提供手机号
缴存职工首先应及时联系单位(包罗曾经工作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专管员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涉及需要修改个人账户信息的,可按缴存银行要求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职工应积极提供手机号,以免影响未来通过手机进行身份认证网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和接收相关业务办理情况通知。
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可以实现职工以其个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冲转当期应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足部分再从原贷款协议指定的存款账户划扣,满足职工不再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存还贷的要求。
海南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额度有多少?7个最全公积金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有哪些?
在本省内买房,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已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职工。
借款人按规定支付买房首付款。其中:首套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20%;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4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筹资金不低于总造价的50%。
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未满法定离休年龄。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一)新建住房:海口、三亚地区,职工个人申请,额度最高50万元;除海口、三亚外,职工个人申请,额度最高30万元;夫妻双方均在本省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共同申请的,海口、三亚、琼海、陵水地区额度最高70万元,其他市县最大额度50万。
(二)二手房:职工个人申请,额度最高30万元;海口市、三亚市、陵水县、琼海市地区,夫妻双方均在本省内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共同申请的,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