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人在银行办理按月对冲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 房天下 2017-02-17 09:35
[摘要] 据悉,《通知》强调,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2016年开始,同时建议,在公积金的管理方式和提取手续上,要提供便民服务、简化提取手续。可以设立受住房公积金中心监控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替代原公积金账户.,西宁公积金中心开办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用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当月应还本息。此次下放业务办理,进一步便当了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按月对冲偿还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
2016年12月份开始,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下放到各贷款委托银行网点进行办理。
职工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到贷款委托银行网点签订《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对冲偿还公积金贷款委托协议书》即可。
据悉,2016年开始,西宁公积金中心开办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用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当月应还本息。此次下放业务办理,进一步便当了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按月对冲偿还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
标签: 银行 公积金 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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