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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淮安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记者唐筱葳通讯员马倩

  本报讯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自3月25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行认房又认贷。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条例》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贷款已结清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50%。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差别化利率政策,记者了解到,2017年1月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适用该批复施行之前的相关规定;2017年1月1日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适用该批复,继续执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政策。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实行统一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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