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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3月强调控下个人房贷不降反升 环比多增699亿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基金经理老鼠仓,说好保本变巨亏,买基金被坑请到【基金曝光台】!信用卡无故遭盗刷,其他规定   ①.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须在30日内办结提前还款手续,逾期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   ②.公积金中心收到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证明后,将贷款审批资料转交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③.选择房产抵押担保方式,抵押物需评估的,按规定评估。商转公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申请人承担。   ④.东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时,停止商转公的办理,银行存款变保险,理财被骗请猛戳【金融曝光台】!

  每经记者 张寿林 每经编纂 贾运可

  近日,央行发布的数据显示,一度狂奔的房地产金融数据有了“踩刹车”的势头,一季度房地产贷款新增1.7万亿元,比2016年占比低4.5个百分点。此外,还有多项金融数据增速较前期出现了放缓。比如,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4.22万亿元,同比少增3856亿元。3月单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02万亿元,低于预期的1.2万亿元。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3月份全国多个城市掀起楼市限购政策旋风,但具体到3月份单月,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主要是居民个人房贷)增加4503亿元,较上月多增699亿元,也高于上年同期的4397亿元。

  对此,有分析指出,这主要是三四线城市房屋销量依然保持高位所致。此外,部分一二线热点城市二手房交易并未降温。也有专家暗示,由于居民贷款延迟发放,可能导致居民中长期贷款回落相对于房产调控政策有所滞后。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楼市调控有进一步加码态势,多地出台了房屋“限售令”。

  去库存或是主要支撑因素

  虽然自去年9月30日起,全国多地出台房贷调控政策,但本年以来部分地区楼市再次出现高烧不退迹象。在此情况下,各地调控政策不断升级。自3月1日起,涿州、杭州、南昌、三亚、北京等多城市相继发布楼市限购政策升级版。据不完全统计,3月全国约30个城市发布了房贷调控新政。

  以北京为例,3月17日,北京市出台了升级版的楼市调控政策,“认房又认贷”,对于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北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80%。

  北京还提出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3月24日,央行营管部等部门,针对北京楼市,明确要求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不过,尽管有这样的限贷背景,但从全国范围来看,3月以居民个人房贷为主的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却增加4503亿元,较上月多增699亿元。

  对此,交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夏丹向《每日经济新闻》分析指出,按揭贷款的增长反映了部分城市住房成交量依然不低。从市场数据看,3月在各地密集出台楼市调控政策的压力下,热点城市新房成交量同比下降较为明显。但部分一二线热点城市二手房方面并未降温,如3月前几周,北京周均成交套数仍保持了较高水平,杭州周均成交套数更是达到去年同期的两倍以上。

  华泰证券首席宏观研究员李超则认为,3月房贷较2月多增,借款人的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以市国土房管局网签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为准,主要是三四线城市销量依然保持高位所致。去年10月份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调控办法,实际上是鼓励资金去帮手三四线城市消化库存,而东部地区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销量也是明显回升的。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暗示,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基本为房贷,房贷数据依然处于历史同期较高位,体现了房地产市场特别是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依然处于活跃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地产调控也影响到了居民贷款结构。数据显示,3月份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新增4503亿元,短期贷款新增3443亿元,居民短期贷款占比有所提升。对此,李超指出,住户部门中长期和短期贷款具有必然的短期可替代性,在房地产信贷政策调控的大背景下,居民会将部分中长期贷款暂时转为短期消费经营贷款。

  楼市调控有进一步趋严态势

  目前全国各地楼市调控政策有进一步加码态势。截至发稿,全国有十余个城市出台“限售令”,包罗福州、青岛、杭州、广州、珠海、惠州、扬州、常州、成都等。

  对此,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暗示,过去一年楼市升温使大量投资投机者进入房地产市场,全国住房贷款交易额度占比升高,金融杠杆持续放宽。“限售”政策的逻辑在于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将金融风险锁在账面上。同时,这还可以为楼市后续政策调整争取更多时间,尤其是为楼市长效调控机制作相关的准备办法,如房地产税立法、不动产登记等。

  此外,记者注意到,住建部及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最核心的一条便是,按照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确定房地产供给的规模和节奏。各城市“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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