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1月3日开始,正式开始受理2016年度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想提公积金并非易事,原因是按照现有规定,租房提取需要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租房租赁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租房发票原件与复印件等一系列材料,这其中最难提供的就是租房发票,原因在于不少业主为节省税费支出,在出租房屋时并未到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更谈不上交税开发票了。没有相应的提取凭证,就难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付房租,这也使得租房提取量一直很少,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还款方式 、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双方拟交易房屋(抵押物)的价值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 交易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中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报告、双方交易价格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职工拟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进行预审,并向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贷款金额及期限预审确认表》 ,受理时间截止到本年的2月10日。
按照相关规定,温州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困难职工家庭,在2016年度内贷款无逾期记录的,均可携带《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审核表》、职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据悉,公积金制度具有强烈的激励机制,帮助新加坡建立了一支刻苦工作的劳动队伍。因此,新加坡人愿意努力工作,此次贷款贴息受理工作,除工作日受理外,又开辟了双休日(1月14日、15日)专场受理;同时对特殊原因无法前来申报的职工,开通了12329热线预约上门办事。该项政策注重在减轻职工还贷压力和实践为民办事举措上下功夫,充分展现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谋好办事、做实工作的良好“亲民、便民、为民”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