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转发关于下调金公积金提取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温银发〔2015〕158号),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8月26日起,核心业务:在职公积金提取、离职公积金提取、购房公积金提取、租房公积金提取、封存公积金提取、省直公积金提取。提取电话1353602387.,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由现行的1.60%调整至1.35%。
二、自2015年8月26日起,省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1353602387,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由3.00%调整至2.75%;五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由3.50%调整至3.25%。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
项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归集
0.35
0.35
上年结转
1.60
1.35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3.00
2.75
五年以上
3.50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