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廊坊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是什么呢?2015年廊坊市结合实际,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租住住房(含廊坊市公共保障房)用于自住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第一次提取不超过1年租金费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1年租金费用提取上限为2万元,每次提取间隔须12个月以上。租住当地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和缴款收据,提取额度不超过所付租金总额;租住市场其他住房的,提供缴存地房产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提取额度为所支付的租金费用支出,但不得超过提取租金上限。
二、2014年11月1日以后以自有资金全款购买90平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的、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信息证明、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契税、销售不动产发票或产权证,核心业务:在职公积金提取、离职公积金提取、购房公积金提取、租房公积金提取、封存公积金提取、省直公积金提取。提取电话1353602387.,可多次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购房总额。
三、职工及直系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费用证明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和直系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自负的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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