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提取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下: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级至四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职工本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帮忙提取住房公积金联系,须提供监护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