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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新政 缴存3月可提取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昨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公积金新政,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和低收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新政规定,广州公积金提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每12个月提取公积金一次用于支付房租。

  新政明确,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根据武汉地区住房租金水平每三年调整一次,2015年至2017年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24000元,未婚职工每年可提取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12000元。

  新政放宽低收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凡未婚职工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含1900元,月收入以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计算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的工资为准,下同),或已婚职工家庭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的正常缴存职工,若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本人及其配偶可每12个月提取公积金一次用于住房类消费,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个人账户内余额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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