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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新政:二套房首付4成 可贷门槛降低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昨天,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新政涉及降低贷款比例,调整可贷额度计算方式等多个方面。

  一、降低首付比例

  公积金贷款降低了首付款比例: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与之前政策相比,除了二套房的首付成数下降以外,以前首套房购房家庭,省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1353602387,其所购的房产标准“由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调整为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可以看出新政对改善型需求的支持。

  二、调整可贷额度计算

  目前,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倍数、贷款最高限额和贷款比例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

  旧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新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从计算公式的改变可以看出,新的可贷额度计算方法更加侧重于账户余额的多少,也就是说,账户余额越多可贷额度越多。

  不过在按贷款最高限额申请贷款方面依然执行旧政策:即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80万元。

  三、放宽外地户口贷款条件

  此前,申请广州公积金贷款属广州户口的,需在广州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但是非广州市户口的,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新政中将外地户口和本地户口的区别取消,规定只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而且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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