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东莞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等政策的通知,从6月10日起,首套自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两成,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三成;个人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由48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东莞公积金本次调整的重点包括:
认房不认贷
公积金贷款新政规定,在东莞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无住房且首次申请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申请,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二套房首付5成降3成
公积金贷款新政规定,在东莞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有一套住房的、结清首次贷款再次申请的、有一套住房且结清首次贷款的、购买双拼房申请贷款的,广州公积金提取,认定为二套住房贷款申请,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有两套或以上住房的、第三次申请贷款的,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申请,不予贷款。
最高贷款额提高至80万
此次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也作了相关调整,个人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由48万元提高至50万元,核心业务:在职公积金提取、离职公积金提取、购房公积金提取、租房公积金提取、封存公积金提取、省直公积金提取。提取电话1353602387.,夫妻双方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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