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0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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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广州公积金贷款限额连续两个月遭“秒杀”,截至2014年8月份,广州公积金的贷款余额为879.38亿元。
公积金中心回应贷款限额
广州公积金贷款限额连续两个月遭“秒杀”,日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对出台限额政策作出了解释。公积金中心表示,截至今年8月份,广州公积金的贷款余额为879.38亿元,归集余额为1070.54亿元,存贷比已经超过80%的警戒线,达到82.14%。这是从7月份开始,公积金中心推出限额政策的原因所在。
另外,公积金中心还表示,今年前8个月已经发放贷款156.56亿元,而在线待审批的笔数有10100笔,金额合计49.63亿元,意味着截至8月份,市场总贷款需求额度为206.19亿元,大大超过规定的170亿元总额。未来,排队轮候将是常态。
为什么实行限额放贷?
存贷比已超过80%的警戒线
对于为何实行限额放贷?公积金中心表示,主要是存款额度和贷款额度之间需要维持一定的比例。因为该机构不能从外拆借资金,结余资金在扣除必要的备付金及流动性风险准备金后,才能用于贷款,故可投放额度每年是有限的。为保证职工提取和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要求公积金中心把公积金存贷比控制在80%。
为何对今年公积金发放总额限定为170亿元?公积金中心表示,2014年初预计,当年归集余额新增约110亿元,累计达1100亿元,按80%存贷比计算,贷款余额不超过880亿元(年初实际余额为769亿元),预计只能增加贷款余额约110亿元。可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则主要为新增归集余额约110亿元,回收贷款约60亿元,共计170亿元,因而确定2014年贷款发放额度为170亿元。
公积金中心公告显示,今年1-8月住房公积金归集额为338.24亿元,提取额256.84亿元,已发放贷款额156.56亿元,贷款回收47.07亿元;贷款余额879.38亿元,归集余额1070.54亿元,存贷比为82.14%,超过了80%的警戒线,因此要对接下来四个月公积金的新增额度进一步作出限制。
前8个月总贷款需求超200亿元
大大超过今年170亿元限额
据公积金中心公布,截至今年8月份,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线待审批笔数共有10100笔(其中,已录入未上报3025笔,已上报待放款7075笔),金额共计49.63亿元(其中已录入未上报15.18亿元,已上报待审批放款34.45亿元),加上前8个月已经发放的156.56亿元的贷款总额,总需求额度达到206.19亿元。
也就是说,就算9-12月份市场上零贷款额度新增,今年170亿元的贷款发放总额都不能满足前8个月的市场贷款需求。
公积金中心:排队轮候将是常态
对于每个月新增贷款额度具体多少,不少按揭人士都表示“蒙查查”。有知情人士透露,每个月银行以及担保中心的新增贷款额度均1亿元左右,合计2亿元,即便如此,还是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至于如何分配每个机构的额度,公积金中心表示按照各承办银行和担保中心等承办机构上年度实际贷款发放金额占总贷款发放金额的比例,计算出各承办机构的额度,并按月进行分配。不存在给某家承办机构多留出额度的情况。
银行以及担保中心每个月都可在申请的额度达到上限之前,在系统进行申请录入,统一采取排队轮候制。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涉及到“未婚证明”、“套数证明”等资料超过有效期限的,则需重新补交资料给承办银行,对借款人排队等候不受影响。
公积金中心强调,“限额放贷”的轮候方式在未来将会成为常态。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根据2002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不同于财政性资金、社会保障统筹基金和单位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所有权是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公积金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行使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由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专户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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