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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无发票也可提住房公积金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出的通知显示,自2016年5月1日起,职工在广州市购买一手住房,且因税务政策调整不能及时取得购房发票的,在职工的购房合同已经上传至“阳光家缘”网站且可查询的前提下,职工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情景一

  对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首次提取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有效印章)。

  情景二

  对于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首次提取时提供的资料和上述情景一所需要的资料一致。同时,职工累计提取金额不可超过职工已经提供的房款收据或者购房发票的总金额,超过时需要补充后期房款的收据或者发票至银行前台补充扫描。

  此外,对于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外的住房、购买本市二手住房以及购买本市一手住房且已及时取得购房发票的这三种情形需要提取公积金的,仍按《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二次及以上提取与其他情形的购房提取相同,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在银行网点前台办理,或者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申请提取。

  八大线上移动平台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近日,广州市民除了能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APP和微信公众号实现公积金提取外,广州还成为了全国首个通过支付宝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试点城市。至今为止,广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共有八大线上移动平台。

  使用线上平台进行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新的业务表格等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线下柜台办理申请。

  第二次便可以使用移动平台办理。2013年以前在银行申请资料的用户,需要到银行网点重新申请同步网上资料才能使用支付宝等线上办理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线上平台提取时也只能够转账到公积金中心认可的银行账户,暂时不支持转到支付宝账号。用户提取公积金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须满6个月或以上。

  八大平台如何提取

  应用软件类(APP)

  1.广州住房公积金。打开广州住房公积金APP,选择菜单栏的“信息查询”或者“业务办理”即可。

  2.支付宝。打开支付宝,点击“城市服务”一栏,不仅可以进行“公积金查询”,还可以进行“公积金业务办理”。输入本人公积金账号、密码等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系统,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申请、查询、提前还款、偿还逾期等业务。但需要注意的一点,住房公积金暂时无法提取到支付宝余额中。

  3.南方Plus。“首页-服务-本地服务-公积金”,简单几步即可进行办理公积金业务。

  4.广州通。下载安装广州通APP,打开首页,点击公积金。就可以进行公积金查询、业务办理等。

  微信及其公号类

  1. 微信钱包。打开微信“钱包”-城市服务-政事服务-公积金查询。目前,微信只能提供查询业务,暂不能办理相关业务。

  2.“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关注该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查询办理”即可进行查询和业务办理。

  3.“广东发布”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中“微办事”,选择“微信办事”后,点击“政务办事——公积金查询”,即可进行公积金信息查询或业务办理。

  4.“中国广州发布”公众号。只需要选择菜单栏“便民服务-网上办事”,选择“公积金”一项就可以进行公积金查询及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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