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访问手机站
weixin

主页 > 公积金政策 > 公积金新闻 >

我盟自8月1日起 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url:,id:0

本报讯(记者刘宝华实习生王慧奇)日前,记者从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积极释放资金潜力,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人,我盟从今年8月1日起,广州公积金提取调整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从8月1日起,盟内缴存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盟外购买自住住房的,均可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期房,需提供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税发票、首付款收据等原件;购买现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销售不动产税发票等原件。在借款担保方面,房源在盟外区内的,借款人既可用本人在盟外区内所购买的自住现房全额设定抵押,也可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盟内的自有现房全额设定抵押,也可采取保证或质押方式进行担保;房源在区外国内的,借款人需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盟内的自有现房全额设定抵押,也可采取保证或质押方式进行担保。

此次调整还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缴存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封存的,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人家庭和家庭直系亲属自住房屋取暖费的同时,可按2元/平方米提取本人家庭和家庭直系亲属本年度和上一年度自住住房物业费,住房面积以取暖费票据标注面积为计算依据。办理时需提供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取暖费票据原件、缴存人身份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此外,缴存人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人家庭和家庭直系亲属自住住房维修基金,无购房时间限制。办理时需提供房屋维修基金票据原件、缴存人身份证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yfs001]

返回 手机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