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海市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实施办法》,自2015年7月31日后,职工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备案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签订协议并付清首付起至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在2015年7月31日前购建自住住房的,按照《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桂建金管〔2011〕26号)的规定执行。
九、贷款审批办理时限是多久?
贷款的审批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从受理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计)。如在审批期间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动、补充材料等情况,办理时限则从补齐相关手续当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重新计算。
十、离退休职工能否用子女的名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离退休职工的子女如果是产权共有人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用子女的名字办理,贷款额度按子女所占份额计算。
十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以个人住房公积贷款因购房资金不足,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仍不足以支付所需购房款时,商业银行以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予以支持的一种贷款。
贷款利率:组合贷款利率分别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利率政策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利率政策。
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合作银行分别按各自的规定审批贷款额度,组合贷款的贷款总额原则上控制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额度内。
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受理。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
(二)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公积金贷款部分进行审批后送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对商业性贷款部分审批。
(三)签订借款合同。审批通过后,由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及办理其他必须的手续。
(四)发放贷款。银行办理取得抵押登记权证之后,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划入指定账户内。
(五)按期还款。贷款发放后,借款人须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十二、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影响?
受理贷款申请时,核心业务:在职公积金提取、离职公积金提取、购房公积金提取、租房公积金提取、封存公积金提取、省直公积金提取。提取电话1353602387.http://www.zfgjjzx.com,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状况。
有下列情况的将拒绝其贷款申请:
1.借款人或其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有近一年贷款连续逾期二次以上的或两年内连续逾期三次以上的恶意拖欠记录的;
2.借款人或其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有近一年信用卡透支连续逾期3次以上的恶意拖欠记录的;
3.借款人或其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被列入银监会、商业银行关注类或禁入类名单的。
十三、由于夫妻双方的法定退休年龄不一样,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以主借款申请人的年龄来确定,可以放宽到退休后5年。
十四、目前异地购房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购房须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办法请详询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五、已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多少?如果第一套还没结清贷款,还可以申请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每个家庭最多可以申请两次,目前最低首付款比例是20%。如果第一次属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在结清之后,才能申请第二次。如果是属于商业贷款的,还没有结清时,有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足够的还款能力是可以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十六、家庭有两笔住房贷款,能不能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这两笔住房贷款的贷款本息和?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解决职工家庭的自住住房问题。而根据广西区住建部门的规定,一个家庭在一定时期内应有一处自住住房,所以一个家庭有多个住房贷款的,只能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其中一处自住住房的贷款本息和。
十七、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偿还?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暂行办法》第五章规定: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按月归还贷款。具体还款方式由借款人自主选择。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等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