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家新)买房竟然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市民质疑开发商挑客户(本报曾报道)。两天来,记者又接到10个市民的电话,称自己也遇到了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的事。
黄先生说,今年3月,他在福星华府看中了一套房子,当时申请公积金提取时,售楼人员称公积额度度满了,只能办理商贷,且如果不在规定期限内转商贷,合同就作废。他没办法,只好转了商贷。蒋先生在后湖看中一套房子,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7月10日就交了定金,交定金时,售楼人员告知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但现在要求他转商贷。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昨天上午,记者找到市房管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找不到执法依据,如有不清楚,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随后,记者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电话。接线员表示,广州公积金提取政策没变化,只要符合材料市民就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如果市民遇到开发商不让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问题,可以将什么人、什么时间说的话,楼盘名称等资料收集齐全,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该接线员介绍,按照《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受委托银行增设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直接或者变相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取消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资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销售中拒绝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载并公示。
(原标题:收集证据可向公积金中心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