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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这些材料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昨日上午,不少市民打电话询问,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此,值班嘉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科长李欣作了解答。

  李欣介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年以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装饰、维修和修缮普通自住住房的;偿还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提取本息的;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租赁自住住房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非本行政区域户籍,并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本行政区域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省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1353602387,并未重新就业满一年的;户口迁出河南省行政区域的;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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