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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公积金可“按月冲还贷”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本报东营讯 胜利油田出台《胜利油田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管理规定》,对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进行调整,其中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成为新政的最大亮点。这是继去年油田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以来又一利民惠民新政。

据了解,此前油田职工每月需自主垫付贷款,年底才能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而“按月冲还贷”政策即职工每月可直接利用个人现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胜利油田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且符合已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缴存账户中的存储余额不少于3个月应还贷本息总额、没有违反借款合同的事项等条件的委托人均可提出“月冲”申请。申请“按月冲还贷”时,委托人应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还贷储蓄账户存折(卡)以及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签订《胜利油田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申请书》,按照规定的扣划时间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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