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应该如何办理?又怎样提取?能提取多少钱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公积金办理提取攻略一、个人办理
职工符合提取手续的,可向本市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二、单位集中办理
单位为职工集中办理提取条件的,可向本市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手续
提取对象及手续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手续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上述第(二)项“租赁住房”是指承租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包罗原廉租住房和原公共租赁住房)或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包罗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根据贷款担保方式,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部分余额冲抵贷款。用自筹资金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结清前1年内的实际还本付息额。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1年内的实际还本付息额,也应符合《关于进一步扩大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手续的通知》及本操作细则中申请人的相关规定。
提取额度
(一)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每户家庭月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据了解,城镇集体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贷款需求备案 、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和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业务人员审核确认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该职 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规范,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
(二)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2000元,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
(三)单次提取额度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
【承办机构】:上海公积金中心网点或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事项】: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公积金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021-12333
【相关业务】:上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提取手续:
1、按照规定缴存上海住房公积金;
2、购买上海经济适用房;
3、公积金缴存人员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没有公积金贷款,且无提取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
4、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提取所需资料:
一、身份凭证材料:
1、身份证(本人办理);
2、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户籍凭证、委托书(受托人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二、提取原因凭证材料:
1、申请公积金贷款前提取公积金支付买房款: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买房总价款20%的买房发票、《经济适用房贷前提取公积金确认单》、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凭证;
2、不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支付买房款: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买房总价款20%的买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凭证;
3、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买房全额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凭证。
三、其它凭证材料:
1、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公积金账户在单位);
2、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公积金账户在集中封存专户);
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自愿缴存人员)。
提取流程:个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上海公积金中心网点或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条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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