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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深圳2017年度公积金缴存新规征求公众意见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昨日在其门户网站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深圳2017年度公积金缴存新规征求公众意见

  据介绍,本次修订是对现有缴存规定部分内容的修订和补充,主要包罗简化业务办理材料、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深圳转出至异地的内容、扩大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申请手续、将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等四个方面的利好。

  【利好1】政务资源共享简化业务办理条件据了解,现有缴存规定中,企业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或注销登记业务时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主体凭证材料,办理企业经济类型、资格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变换业务时需提供信息变换凭证材料。为更好地办事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简化业务办理条件,此次修订增加了政务资源共享的有关内容,对办理缴存业务所需提交的材料进行简化,取消了企业办理缴存登记或注销的营业执照材料以及变换经济类型、资格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的变换凭证材料,代之以由公积金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平台查询验证,极大地提升了办事效率。

  【利好2】单位亏损1年即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按照现有缴存规定,因连续亏损2年等情况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会议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此次修订将现有规定中连续亏损2年才能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手续,调整为亏损1年即可申请。

  【利好3】新增条款规范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出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非深圳户籍职工离开深圳时可以通过销户提取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取出,但其中部分职工到异地工作后想将深圳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转出至异地公积金账户,在异地继续缴存公积金。按照职工的实际需要,此次修订新增相关条款规范职工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出,进一步明确了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条件时,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出申请表》和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转入凭证原件。

  【利好4】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办法》中关于在深圳工作且符合手续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港澳台人才,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的工作摆设,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应明确机构性质和责任机制,建立各级、各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横向和纵向的完整的责任体系。形成有效的全国管理网络体系。这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日常的运行中才能真正的承担风险,其权力与责任统一才能真正为民所用,为民所信任,2016年12月11日,深圳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士可以在深圳自愿缴存和使用公积金。此次修订进一步放宽了缴存主体范围,增加了港澳台人士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内容,并明确了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持有护照等身份凭证文件即可和深圳职工一样,在深圳缴存公积金,并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使用公积金贷款,为在深圳工作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人才创造更好的安居环境提供便当。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修订现有缴存规定是在充分总结我市缴存业务实践经验和一线工作人员在实践中所发现问题、听取缴存单位和职工所反馈建议的基础上进行的,以更好地办事缴存单位和职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1月19日前反馈至公积金中心电子邮箱:shengyl@szzfgjj.com,对收集到的所有意见公积金中心都将认真梳理研究。

  延伸阅读

  关于公积金提取的十大问题解答

  1.哪几种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

  (1)用于本市还贷、买房或者异地买房提取;

  (2)租房;

  (3)本市范围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住房;

  (4)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患重大患病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5)职工离休,男性60岁,女性55岁;

  (6)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的,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7)非深圳户籍职工辞职且不在深圳继续工作的,可以申请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将提取个人缴存和单位缴存的全部;

  (8)职工属于低保人员;

  2.怎样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办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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