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缴存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手续,将代扣的职工个人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单位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根据《条例》规定,经市政府法制办批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在全市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仙桃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应还本息额。
3、租住保障性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付房租的总额。
4、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总额不超过医疗费和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个人负担的部分。
全额提取:
离休、退休、出境定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调离本市、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