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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表一:住房消费提取-购建房提取
提取业务种类
提取证明手续(原件)
身份证明
提取申请时间
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
商 品 房
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买房款发票或收据原件。
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
③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单位为职工统一办理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⑤应出示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无公积金联名卡应提供提取人储蓄账户存折(卡)。
自买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
提取额度截止至买房合同备案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额度,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买房款,(以买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额度为准)。
二 手 房
(一次性付款)
①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②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③房屋交易材料费发票。
①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
②职工所购再交易住房,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提取申请时间须在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六个月后,一年之内。
(一)所购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
(二)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日前6个月内办理过再交易住房买房消费提取的。
提取额度截止至房屋产权证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额度,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买房款(以税务机关出具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额度为准)。
单位房改房
或集资建经
济适用房
①房改部门鉴章的买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买房合同:
②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
*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存量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材料。
自取得房改部门鉴章的买房合同起,一年以内申请
提取额度载止至买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额度,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买房额度(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额度为准)。
拆迁安置房
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
②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被拆迁房屋为私产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公房的提供公房使用证,农房的提供宅基地使用证);
③买房款发票或收据
自支付房款后,一年以内申请(以买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时间为准)。
提取额度截止至支付房款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额度,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买房额度(以发票或收据载明额度为准)。
建造自住住房
①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
②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
③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
④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手续发票。
自审批文件批准后,一年以内申请
提取额度载止至审批文件批准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额度,广州公积金提取,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手续发票载明额度为准)。
翻建自住住房
①原房屋所有权证;
②建设管理部门改扩建批准文件;
③扩大用地规模的还需提供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
④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手续发票。
自审批文件批准后,一年以内申请
提取额度截止至审批文件批准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额度,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手续发票载明额度为准)。
大修自住住房
①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文件(经鉴定为危房需大修);
②房屋所有权证;
③支付大修款或购买建筑手续发票。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文件起,一年以内申请
提取额度载止至审批文件批准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额度,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手续发票载明额度为准)。
提取人范围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提 取 次 数
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相关提示
①职工在同一年度当中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及偿还个人买房提取本息的住房消费行为,只能以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