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访问手机站
weixin

主页 > 公积金政策 > 公积金提取 >

关于攀枝花公积金提取手续 攀枝花公积金提取流程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中国公积金09月21日讯,其他规定   ①.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须在30日内办结提前还款手续,逾期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   ②.公积金中心收到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证明后,将贷款审批资料转交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③.选择房产抵押担保方式,抵押物需评估的,按规定评估。商转公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申请人承担。   ④.东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时,停止商转公的办理, 公积金贷款也成为众多买房者的一个新房梦,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那么在房价高企的今天,攀枝花公积金提取手续需要符合什么要求?攀枝花公积金提取流程又是怎样的呢?攀枝花今天为您一一解答。

  攀枝花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退休、离休的

  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因患重大患病或遭遇重大灾难变乱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偿还买房贷款本息的

  8、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15%的

  9、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能再就业又不符合托管的

  10、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攀枝花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册》;提供有关凭证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

  2、单位初审。审批个人提供有关凭证资料的真实性;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上签署意见;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册》上加盖单位印鉴章。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对、审核。核对个人提供的有关凭证资料;按照规定核定支取额度;收集备案资料;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

  4、办理提款条件:

  (1)以转账或汇兑方式划回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账户。

  (2)划入缴存人本人或缴存人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含银行卡)或银行活期账户。

  (3)现金支付。

  办理时限:要件齐全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大单位集中办理除外)。

  攀枝花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一、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1、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者,凭有关凭证材料,在办妥产权证或买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并付清买房款或支付首次买房款(集资款)后,可申请从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上年度余额中一次性提取不超过买房款的住房公积金。

  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者,凭相关凭证材料,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账户余额内不超过支付额的住房公积金支付买房首付款;或从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后,申请每年度一次或分次从本人和配偶账户的上年度余额中提取不超过当年或提前还款本息额的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本息。

  3、非配偶缴存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凭有关凭证材料,可申请按各自所占买房款份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

  二、缴存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1、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可申请提取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费用的本人和配偶账户余额。

  2、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费用的本人和配偶账户余额。

  三、缴存人租赁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1、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凭相关凭证材料,每年可申请从本人和配偶账户余额中一次性提取当年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以上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比例,由各市(州)管委会规定。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受房租与收入比例的限制。

  四、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因患重大患病或遭遇重大灾难变乱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部分住房公积金:

  1、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患省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所规定的重大患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医保定点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凭证、医疗费支付凭证、本人和配偶及子女身份凭证,可申请合计提取本人、配偶、子女账户余额中最多不超过个人应负担医疗费用的住房公积金。

  2、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交通变乱,凭相关单位灾难变乱处理情况凭证和家庭收入凭证,以及缴存人和配偶、子女的身份凭证,在灾难变乱发生后一年内,可申请从本人、配偶、子女账户余额中合计提取最多不超过处理灾难变乱所需费用的住房公积金。

返回 手机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