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单位审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份);
2.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
3.离、离休凭证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材料;
温馨提示:①提取业务符合手续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②星期五下午办事窗口业务学习。
二、因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准备以下资料:
1.经单位审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份);
2.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
3.辞职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在国外的长期居住凭证(携带原件,一是国家立法保障制度推行,实行管营分离。二是中央公积金局职能独立,接受各方监督。三是公积金推行封闭式管理,实现灵活运作,用A4纸复印一份);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材料。
三、因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准备以下资料:
1.经单位审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份);
2.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
3.到辖区外工作的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材料。
四、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准备以下资料:
1.经单位审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份);
2.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
3.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凭证或失业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材料。
五、因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准备以下资料:
1.经单位审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份);
2.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材料。
六、因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准备以下资料:
1.经单位审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份);
2.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凭证是指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材料。
七、因购买一手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准备以下资料:
1.经单位审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2.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
3.购买预售房的,提供备案买房合同和买房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购买现房的,提供买房合同、买房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以家庭为单位;配偶方或父母、子女需提取的,除按照以上第1、2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子女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等关系凭证材料(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材料。
温馨提示:①提取的有效期限: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之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②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不含贷款)。
八、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审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2.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
3.契税完税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以家庭为单位;配偶方或父母、子女需提取的,《通知》强调,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除按照以上第1、2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子女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等关系凭证材料(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