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原标题:上海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将可网上办理,无需窗口排队)
上海公积金提取贷款可网上办理,2016上海公积金提取手续及流程。中国公积金网,今后,与上海住房公积金相关的提取、贷款、异地转移、查询和凭证等业务,都将有望通过网上办理,而无需前往业务网点的窗口排队办理。近日,记者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底开始,该中心推出个人申请办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综合业务办事协议》,签署了该协议的职工,对于市公积金中心今后推出的网上办理业务,均可足不出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暗示,该项业务是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继12329热线、公积金短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网点自助终端后的又一便民办事办法。
签署网上办事协议需手机实名认证
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网上办事协议办理实行个人网上申请,网点一次面签,长期受益。个人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后,需由本人在业务网点办理手机实名认证并签署《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综合业务办事协议》。
网上申请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或者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登录后,在线填写个人网上综合业务办事申请表,申请时遇到问题可咨询12329热线或网站在线咨询。
申请提交后,本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手机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区(县)管理部业务网点办理面签(手机号需当场验证码实名认证)。近期,市公积金中心还将创造手续新增建设银行上海分行的各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面签,便利职工办理该业务。
上述负责人暗示,为了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新的网上业务时,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领取房屋评估报告 、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自筹资金交付的方式交易双方,既可在担保公司(受托银行)见证下交付,也可选择由受托银行监管支付,避免因网点办理此业务的人流量控制而影响办理此项业务的权利,希望职工尽早申办《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综合业务办事协议》的签约。
将陆续推出租赁提取等业务网上办理
目前,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了网上查询年度结存单,申请开通免费短信,查询账号、账户信息、业务办理进度等的网上办理。
今后三年内,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陆续推出除必需要到网点办理的贷款签约、个人重要信息修改等业务以外的网上办理或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或申请的业务种类有:租赁提取,物业费提取,买房提取,离休提取;贷款预约和申请,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提取还贷申请、变换和终止;异地贷款缴存凭证,异地转移等。(具体业务推出时间以实际进度为准)
对于已签署《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综合业务办事协议》的职工来说,今后,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在网上开通新的业务时,都会通过实名认证手机号发送短信告知。同时,市公积金中心还会通过上海公积金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向社会宣传推广。
2016上海公积金提取手续及流程:
个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手续: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8月15日中国公积金网)
个人提取公积金流程:
申请人符合提取手续的,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自愿缴存的申请人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2、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齐全的,区、县管理部应按规定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区、县管理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按照系统审批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凭证资料。
3、申请人的提取申请经审批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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