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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十堰公积金提取手续 十堰公积金提取流程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中国公积金网12月19日讯, 许多市民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流程还是不甚了解。办理过程中需要什么材料?一般受理时长是多久?问起来都是一头雾水。下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十堰公积金提取手续以及十堰公积金提取流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手。

  十堰公积金查询 十堰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十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在线查询 https://grcx.sygjj.gov.cn/.

  说明:打开页面后请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姓名、验证码进行查询。

  十堰市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办法

  一、向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询问个人账户余额;

  二、登录十堰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点击余额查询后,再输入卡号就可查到个人账户余额;

  三、电话查询。直接拨打16889666后,按照语音提示就可查到个人账户余额。

  十堰公积金提取手续

  第十六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本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装饰不能提取公积金)

  (二)退休、离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五年以上的,被纳入十堰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或距离离休年龄3年以内,没有再就业,也没有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四)出境定居或调离十堰的

  (五)偿还买房贷款本息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一年之内或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担保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堰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个人申请

  1、提出申请

  2、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表》和《住房公积金支款证明》

  3、提供有关凭证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

  (二)单位审批

  1、审批个人提供有关凭证资料

  2、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

  1、核对提供的有关凭证资料

  2、核定提取额度

  3、收集备案资料

  4、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表》及《住房公积金支款证明》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专用章。

  (四)办理提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同城采取转账方式,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异地采用电汇或者信汇到提取人新工作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汇费由汇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担)。

  2、个人提取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开具的转账支票直接转入贷款银行为借款人开设的专用账户,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一年可提取一次。其它情形的提取,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用转账支票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再由单位提取现金支付发给职工个人。

  十堰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手续

  非房屋类提取手续:

  1、退休、离休的

  2、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又无接受单位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十堰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岁的

  5、住房公积金帐户转入集中托管户满3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6、调离十堰市在外地就业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法院判决服刑、监狱服刑满1年的和缓刑、开除、离职满3年未重新就业的。

  十堰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职工提取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公积金卡,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等共同证件外,还需提供:

  1、买房提取:

  ①买房合同或房产证

  ②首付款发票或契税税票

  ③《住房公积金买房支取查询单》

  ④房管局住房套数凭证

  ⑤购买十堰市以外住房需提供本地房管部门的房产登记凭证。

  2、拆迁还建房提取:

  ①拆迁协议

  ②还建房房产证

  ③契税税票。

  3、自建房提取:

  ①建设中提取: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预算书

  ②竣工后提取:房产证、契税税票、工程结算书。

  4、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①危房鉴定书

  ②建委同意翻建、大修批文

  ③施工合同及写明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④工程预算书

  ⑤《房屋所有权证》。

  5、偿还贷款提取:

  ①偿还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还贷确认单》、《住房公积金还贷明细表》

  ②偿还商业贷款:银行借款合同、借款人征信报告、近三个月还款记录、《住房公积金还贷确认单》、《住房公积金还贷支取查询单》

  ③提前部分还贷提取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提前部分还贷清单》,提前一次性提取还清贷款余额的需提供《个人贷款结清单》。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

  ①家庭成员工资收入凭证

  ②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③房租付款发票或收据;④房管局无房凭证

  ⑤个人征信报告。

  职工提供以上凭证资料均备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实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十堰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公积金卡等共同证件外,还需提供:

  1、退休、离休:

  需提供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布的本人《退休证》或《离休证》或离离休批文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书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属外地在十堰从业人员的,需提供户籍凭证、《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②户口迁出十堰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凭证、《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③出境定居的,需提供出境定居批文或移民签证

  ④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4、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托管满5年或终止劳动关系满5年仍未重新就业:

  需提供《下岗证》或《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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