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职工以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提取手续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单位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该提取条件为销户提取,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的当前余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与个人缴存部分。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提取转账。
需要提交的资料:
1.迁出地户口本或迁入地户口本;
2.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5.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
职工按政策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catalogs/catalog_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html
注:1.“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另请留意:近期,我中心配合公安机关查处了多起职工通过非法中介提供虚假户口迁移证明资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为规范户口迁出本市的提取业务,防止骗提案件的再发生。2016年1月1日起,职工凡以“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我中心将留存职工的申请资料,送交公安部门核查户口迁出信息的真伪。核查工作约需5个工作日。经核查,户口迁出信息为真实的,我中心将在1个工作日内为职工办理提取;经核实发现信息是伪造的,我中心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我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切勿以身试法,谨防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https://gzgjj.gov.cn/wsywgr/)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5dfb2f5c3ba38c42013ba7517b9b0001/2015-12-02/article_2c90325041ef22c801425be1833806de/2c90325041ef22c801425be1833806de.html
4.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catalogs/catalog_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html
谢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