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1号南塔六楼,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为公积金中心业务经办网点,提供公积金开户、汇缴、提取、提取、查询、信访投诉等业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买房提取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广州市提取公积金分为以上10种情况,看你属于哪一种,不同情况提取材料不同。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杨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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