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只要是广州市内的均可。
以下是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及需提供的证明手续供你参考:
部分提取
提取公积金原因
时间
限制
产权限制
提供资料
提取额度及时间
特殊规定
第一次提取
再次提取
买房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一手楼
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当所买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提取人不再拥有该房产所有权时,因该项买房行为而产生的提取资格将自动丧失。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买房合同(或预售契约)原件、复印件
(1)不能提供买房合同或预售契约的,应提供《广州市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2)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无法提供买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买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及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买房合同(或预售契约)原件、复印件
(1)不能提供买房合同或预售契约的,应提供《广州市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2)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无法提供买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买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以发票或收据的日期计算,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买房款
花都地区特别规定:
还需要提供商品房预售备案证明书或房地产权证。
购买房改房的规定:
1、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缴款明细表,只能提取一次且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支付的买房款
2、房改房提取时间已过,省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如客户反映现在才拿到房产证的,请客户核对交房款发票或收据是否已过2年有效期,如已过的,则不符合提取材料
二手楼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如购买拍卖房,需同时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及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如购买拍卖房,需同时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
偿还买房提取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一手楼
还款期内提出申请。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1)借款合同上未注明产权共有人的,需提供买房合同复印件以核定共同提取人。
(2)借款合同上没有注明买房合同号的,需同时提供买房合同(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
5、买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及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房屋产权证(或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1)借款合同上未注明产权共有人的,需提供买房合同复印件以核定共同提取人。
(2)借款合同上没有注明买房合同号的,需同时提供买房合同(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
5、买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提取本息之和
花都地区特别规定:
还需要提供供楼记录。
二手楼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1)借款合同上未注明产权共有人的,需提供买房合同复印件以核定共同提取人。
(2)借款合同上没有注明买房合同号的,需同时提供买房合同(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
5、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及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房屋产权证(或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1)借款合同上未注明产权共有人的,需提供买房合同复印件以核定共同提取人。
(2)借款合同上没有注明买房合同号的,需同时提供买房合同(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
5、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交房租
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半年内提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提取人必须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1)租赁合同需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2)租赁合同是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
5、房租发票原件、复印件
(1)非公房租赁必需提供发票,租户可凭租赁合同到税局购买发票
(2)公房租赁必可由单位出具收据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及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1)租赁合同需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2)租赁合同是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
5、房租发票原件、复印件
(1)非公房租赁必需提供发票,租户可凭租赁合同到税局购买发票
(2)公房租赁必可由单位出具收据
每半年提取一次,至租赁期满,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实际发生月份的房租总额
月提取额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1)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月租金;
(2)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的面积不计入可提取额度;
(3)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
自建房
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原件、复印件
6、购买建筑手续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
只能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自住住房的费用
——
翻建、加建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
6、购买建筑手续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
只能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翻建自住住房的费用
——
大修住房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1)如不能提供房地产权证(如宅基地、自建房等)的,除提供现有房屋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
5、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
6、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
只能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符合大修材料的住房规定:
1、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
2、需要大修的房屋指房屋完损等级被评定为严重损坏房或危险房的。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
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当所买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提取人不再拥有该房产所有权时,因该项买房行为而产生的提取资格将自动丧失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复印件
5、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及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复印件
5、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复印件
每半年提取一次,所提取的总额不能超过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费用
——
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
(房屋产权人的配偶)
——
——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产权证明(参照上述买房提取所需资料)
5、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及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产权证明(参照上述买房提取所需资料)
5、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的总额达到实际支付买房款额
参照上述买房提取相关规定
销户提取
提取公积金原因
提取材料限制
提供资料
提取额度
特殊规定
离休、退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离、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全部余额
销户提取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后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复印件
5、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户口迁出证明原件、复印件
5、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出境定居
——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签证
5、护照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失业或下岗
男性45岁(含),女满40岁(含),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下岗证或失业证,如失业证(或下岗证)上时间未满一年,实际失业满一年的,需提供劳动手册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取表”一式三份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全部余额
有多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需指定一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且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其他
公积金由中心托管的职工且符合提取材料
职工提供公积金查询卡(或专用折)及上述符合对应提取材料的有关证明手续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材料
说明:1、公积金部分提取,账户余额应保留到十位数。
2、公积金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材料的,持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或查询卡)及上述有关手续,到集中封存的建行仓边路支行(地址:豪贤路184号)办理提取业务。
3、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委托单位代办的,单位需先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明细表》。
4、职工属下述情形之一的,到开户行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时,由开户行核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每一本买房合同(或预售契约、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借款合同、房地产权证、租赁合同)对应一本提取登记证,房屋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共同拥有一本提取登记证,偿还提取本息的、非按揭购买一手楼、非按揭购买二手楼自住住房的、租房的分别由按揭合同、买房合同(或预售契约)、房产证、租房合同上联名第一顺序人到公积金开户银行申请领提取登记证。若上述合同(或房产证等)第一顺序人不在建行开立公积金账户,则需他行出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取上述合同(或房产证等)中的第二顺序人,由开户行核发提取登记证,依次类推。
5、未领取住房公积金专用折的职工持上述有关证明手续到开户网点办理有关材料。
以上手续来自: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本回答由经济金公积金提取分类达人 葛丽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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