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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_百度知道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步骤/方法
 1、贷款申请:借款人持规定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贷款受理:管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料并与申请人实行面谈,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3、签订合同:借款人及配偶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担保合同;
 4、贷款发放:借款合同生效后受托银行将贷款金额转入售房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期房)或借款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二手房、现房、拆迁安置房、自建房)。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借款人及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借款人、房屋产权共有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借款人、房屋产权共有人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借款人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未再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借款人丧偶的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收入证明一式两份;
5、2002年1月之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或曾在丽水市各县(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出具的《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跨县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借款人在贷款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二份。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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