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税前列支,并免征个人所得税。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实行个人专户存储,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并免征利息税。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20%。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条件。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闭幕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换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借款人的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以市国土房管局网签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为准,并自办妥变换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文件,贷款预约应由借款人本人实名制申请,申请成功后不能转让预约资格。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的,应由作为借款人的一方进行预约,配偶不需要重复预约,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条件。
二、单位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
(一)、新开户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本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4、企业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正本、复印件各一份。5、如非法人代表前来办理,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6、提供地方税务专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帐完税证》和《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开户流程:
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资料“汇缴清册汇总表”及“汇缴清册”),携带以上开户资料 → 本地主管部门审核 → 银行办理开户条件。
三、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应具备那些手续?
职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离、离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或者非本市户口职工、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出境定居的;偿还买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按期限、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的,在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时,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罚则有何规定?
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条件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网上查询:登录http://www.hzgjj.cn/shownews.asp?id=45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http://www.hzxzsp.gov.cn 惠州市行政审核(信息)办事平台。
七、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惠州市麦科特大道48号房产交易中心六楼
咨询电话:2381835,2381836
惠城区:2202060 惠阳区:3393102 惠东县:8582782
博罗县:6733696 龙门县:7883839 大亚湾区:556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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