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积金网10月12日讯,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离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以下是江门公积金贷款手续、江门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江门公积金贷款额度。
江门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江门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贷款、账户余额)
江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
说明:请先选择你所在的地区,然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单击确定进行查询。
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公积金帐号(建行账户输入账号的前10位;工行账户输入账号的前17位),首次登陆后请务必修改登陆密码!
备注:除了在网站查询,您还可以持身份证、缴存存折等资料到缴存银行或我中心查询。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中心咨询电话0750-3829866.
江门公积金贷款手续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限于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二手房。
第四条 在江门购买自住住房,并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已享受福利分房或货币分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五条 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手续:
(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江门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江门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申请时,申请人仍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
(三)有买房合同或协议
(四)已按规定的比例交纳首期买房款
(五)能提供“中心”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六)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借款人和买房合同中的买房人必需一致。
江门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六条 最高贷款额度由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据了解,此通知自2016年12月30日起施行,2021年12 月29日废止。借款人的购房日期在2016年12月30日之日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16年12月30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职工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是:(买房人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至离休工作年限+配偶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至离休工作年限)×2。“中心”有权按照拟购住房的价格、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等因素,对按照公式计算出来的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决定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额度,但最高不能超过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一手商品房最高可贷比例是总房价的80%,二手房最高可贷比例是评估价值与交易价值较低者的70%。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仍然不足的,可同时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
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在江门市行政区区域内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购买同一住房,贷款额度为每个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最高可贷款额度之和,合计不超过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的两倍。
第七条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其中一手房最长为30年,二手房最长为20年,且受借款申请人法定离休年龄的限制,即借款人年龄加上借款年限不超过国家法定离休年龄,若为共同申请人,则以年龄小的为计算依据。
“中心”有权按照拟购住房的价格,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等因素,对贷款期限进行调整,决定具体的贷款期限。
第八条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江门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核表
(2) 网签的买房合同、首期买房发票或收据
(3)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留凭证、户口簿、婚姻关系凭证等
(4) 有效收入凭证
(5) 供楼存折
(6) 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7) 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总套数的凭证
(8) 个人信用报告
(9)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江门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核表
(2) 网签的买房合同、首期买房发票或收据
(3)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留凭证、户口簿、婚姻关系凭证等
(4) 有效收入凭证
(5) 供楼存折
(6) 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7) 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总套数的凭证
(8) 个人信用报告
(9)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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