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公积金提取条件 肇庆公积金提取流程(3)
3、当月贷款银行余额单(在贷款余额的额度内审批提取金额,将资金转入贷款账户;贷款账户户名为缴存人本人的,可以代办,为他人户名(原则上只能是配偶或联名人)的,不能代办,只能缴存人本人申请,申请人还须及时到承办银行网点办理转帐手续,[各县市区管理部暂不开展该业务]) 提前还贷对冲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贷后变更申请审批表 3、契税完税证(已录入产权信息的不需提供) 九、提前还贷款支取 1、身份证 2、提前还住房贷款资料 肇庆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必需材料: 缴存人本人在肇庆市开户的活期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发银行、肇庆市各农信社(农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南粤银行)。 选择材料: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人员 1、身份证 2、劳动部门及医院的鉴定证明 3、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或证明) 二、特困情况: 1、身份证(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 2、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未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 3、重疾、意外重伤创的提供“伤残鉴定或医院证明、缴费通知书”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局发的《低保证》 5、遇到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死亡或宣告死亡人员的继承人 1、死亡人的死亡证明书 2、死亡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3、公证机关出具的遗产继承公证书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四、失业、下岗人员 1、身份证 2、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或证明) 3、如已转到我中心封存户的,需提供已转封的住房公积金封存登记表 五、离、退休人员 1、身份证 2、离、退休证 六、非本市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身份证 2、户籍证明(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 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七、非本省户口的职工调动到外省工作 1、身份证 2、户籍证明(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 3、工作调动证明 八、出境定居人员 1、 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港、澳单程证,或移民局通知和定居签证) 2、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