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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公积金查询 清远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2)

  5、清远市(含各县区):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含30万元),缴交首期最低要交30%,如果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40万元内的贷款的,缴交首期最低要交40%。

  6、抵押物或质押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保证人身份证和书面担保文件或书面担保文件或资信证明

  7、放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注: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委托放款通知书)

  (二)购买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单位出具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和申请人连续一年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证明

  4、清远市(含各县区):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含30万元),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交易价或者银行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的60%,如果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40万元内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交易价或者银行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的50%。

  5、房地产权证

  6、符合规定的《住房购买合同》

  7、房地产价格评估综合报告书

  8、抵押物或质押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由委托银行指定的评估所),保证人身份证和书面担保文件或书面担保文件或资信证明

  9、放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数据(注: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委托放款通知书)

  清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清远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共72人,内设综合部、归集部、贷款部、财务部、信息部;下辖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四个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贷款等具体工作。另设清远铁路分中心,管理清远地区铁路系统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业务科室职能:

  1、业务管理科: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消户、开户登记、封存等业务。

  2、资金管理科: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执行情况业务。

  3、信息信贷科: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业务的审批、追收和信息化管理业务。

  4、综合科:负责住房公积金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中心经费财务管理工作。

  业务办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退款、转移、贷款的业务,先由前台初审员收取材料,送专管员审核,到业务科审核,再到资金管理科审核后,呈中心领导审批。

  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封存、提前还款、提高或减少缴存比例和额度、合并账户业务,由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材料报中心业务科,由业务科加具意见后报中心领导审批后送到有关银行办理。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

  邮编:511515

  业务咨询电话:0763-3877332

  传真:0763-3877330

  网址:/guangdong/qingyuan.html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