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提取代办公司-专业代取公积金移动版

主页 > 公积金政策 >

关于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使用政策调整答记者

  本网讯(记者 张婷婷 通讯员 刘远登)备受市民关注的宜昌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消息发布以来,关注度持续攀升。为何要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政策调整有哪些特点?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出台了哪些应对办法,努力将政策调整对部分市民的影响降到最低?12月14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组织记者会,并就市民遍及关心和咨询较多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记者:本市公积金使用政策为什么要调整?

  答:为有效防范融资运营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第十二督查组、省人民政府、省住建厅、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本着“首套、首贷”优先保证原则,体现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本市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这次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是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程序,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过后施行的。调整内容均符合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同时兼顾了公积金使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记者:本市调整公积金为什么以发文之日起执行,不考虑网签时间?

  答:此次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文之日(12月8日)起执行,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今起进行调整。“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个集中管理和强制性管理程度都很高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加坡1955年建立中央公积金制度,并成立了中央公积金局,负责整个公积金的管理运行。,对12月8日前已还清商业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原政策办理;12月8日前在宜昌公积金中心已办理贷款登记预约、贷款登记条件的(包罗网上登记),按原政策办理。12月8日前已买房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客户,按新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

  一是贷款积压数额大,资金状况不允许。据统计,12月8日前在宜昌公积金中心已办理贷款登记预约、贷款登记条件(包罗网上登记)未审核放款的客户有2100户、贷款额度约8亿元。2017年宜昌公积金中心还须偿还银行融资贷款16.7亿元,面临巨大资金压力。

  二是借鉴省内其他城市做法。武汉市3月25日将公积金贷款额度从60万元下调到50万元、贷款系数也同步进行了调整,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贷款经办银行新受理的贷款申请(以公积金系统录入为准)一律按新政策执行;襄阳市9月27日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规定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记者: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什么时间恢复受理?

  答:为保障缴存职工权益,宜昌公积金中心将按照资金状况,尽快恢复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发文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届时异地贷款职工将与本地职工一并轮候放款。

  记者:同一住房贷款前已提取公积金,备注:1、此次提取流程简化,涉及到多种情况,总的来说今后职工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可以减少80%的材料量。,申请公积金贷款影响额度,该怎样处理?

  答:政策调整后,实行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能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但是,针对12月8日前已经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买房首付款(与贷款所购住房为同一套)业务的客户,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买房提取额与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