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网址: 说明:打开页面后在右上角选择《个人公积金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即可查询。 电话查询:请拨打潍坊市公积金查询电话(16862900)进行查询。 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领导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据介绍,本次公积金服务正式启用人脸识别认证,缴存职工无需手动输入账号和密码,只需对准手机镜头眨眨眼、转转头,几秒钟便可轻松完成登录,随即直接进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主页,进而可快速查阅公积金余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及最近缴存提取纪录等常规信息,用户体验进一步提升,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提取、核算和贷款等管理工作。十几年来,中心以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宗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应对形势变化,主动施策保障民生,其“一点一滴公积金、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工作宗旨,也深深融入进创新发展、服务为民的方方面面。 ,不断放宽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以严格的管理和优质的办事赢得了政府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中心内部设置5个科。分别是:综合科、管理科、贷款科、财会科、监督检查科。 地址:潍坊市文化路439号市财政大楼10层 邮政编码:261000 电话:0536-8198707(监督监察)0536-8198928(财会科)0536-8198919(综合科) 内部机构联系电话: 综合科 电话:0536-8198919 管理科 电话: 0536-8080675 0536-8080676 贷款科 电话:0536-2606279 0536-2606280 财会科 电话:0536-8198928 监督检查科 电话:0536-8198707 各区县公积金分部联系电话: 昌乐县公积金 地址:昌乐县利民街68号财政局5楼 电话:0536-6233662、6278605 诸城市公积金 地址:诸城市东关大街156号 电话:0536-6055268、6063660 高密市公积金 地址:高密市镇府街197号财政局副楼1楼 电话:0536-2593133、2321702、2320305 安丘市公积金 地址:安丘市潍徐路中断安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536-4398350 临朐市公积金 地址:临朐县龙泉路60号财政局3楼 电话:0536-3165745、3118080、3212526 青州市公积金 地址:青州市驼山路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1楼住房公积金专柜 电话:0536-3889906、3889907、3889908 寿光市公积金 地址:寿光市迎宾路268号财政局3楼319、320室 电话:0536-5251976 昌邑市公积金 地址:昌邑市富昌街中段财政局4楼 电话:0536-7212787、7212221、7211759 滨海公积金 地址:滨海开发区镇府街中段路北滨海开发区财政局3楼 电话:0536-5319007 【拓展阅读】 潍坊住房公积金业务调整 记者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规范全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防范资金风险,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规定进行了调整。其中,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的,申请人应同时提供用人单位与补缴人的劳动关系凭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补缴职工的社保缴存凭证,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本单位为该职工缴纳社保的时间。本次调整从10月8日起施行。 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包罗外市转入业务和同城转移业务,在本次调整中都有所完善。办理住房公积金外市转入的,资金转出方应为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转出方为其他单位(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办理的除外)的不予受理;职工应同时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盖印章的比来半年的个人缴存明细,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办事)机构向转出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查,无误后方可办理外市转入条件。办理同城转移业务的,取消转出单位在《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同城转移)》加盖印章环节。转出单位将职工账户封存后,职工本人或转入单位可持转入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同城转移)》以及转入单位提供的劳动关系凭证、社保缴纳凭证办理转移条件。 另外,本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还扩大组合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允许职工在优先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的前提下,使用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使用部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职工应首先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组合贷款商业贷款还款部分以及商业住房贷款的还款可每年申请一次提取,夫妻共同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组合贷款商业贷款还款额或商业住房贷款应还款额,偿还贷款期间未提取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可累计提取应提未提额度。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