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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韶关公积金查询 韶关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2)

  (四)作出贷款决定。公积金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贷款事项,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不予贷款的,应告知借款人不予贷款的原因。借款人对公积金中心作出的决定有异议,可自获知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复核,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五)发放贷款。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按规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或质押担保等相关贷款条件。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合同约定的收款帐户。

  第十四条 当公积金贷款资金不足时,公积金中心按照轮候规则发放公积金贷款。

  韶关房屋类公积金贷款材料

  购买商品房的:

  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买房合同

  2、已支付占买房款总额相应比例以上的首期付款发票及银行交款单

  购买二手房的:

  1、须提供买房合同

  2、房地产权证

  3、契税凭证

  4、房屋抵押价值评估书

  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的:

  1、须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2、土地使用权证

  3、房地产权证

  4、危房鉴定书

  5、房地产估价书

  韶关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指南

  提前手续:

  1、一般情况下,该笔贷款已成功放款且还款时间满一年以上

  2、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申请人当前状态下没有逾期

  3、申请人上次提前还款尚未审批完成,不能进行新的申请

  4、申请人提前还款由于还款账户余额不足而造成扣款不成功的,在制度与市场之间的法律链条不衔接,这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的根源。住房公积金管理按前些年就颁布实施的《条例》、《合同法》、《担保法》基于此相关的经济、金融、民事等法规办事。现用的最直接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些内容表述模糊,在实际的实施中出现很多漏洞,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纳范围为“在职职工”,有些省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把范围理解成“在职、在编”,这样就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被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特别是下岗再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权益得不到维护,需再次申请。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填写《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或《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并签章;(原件)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审核→中心审核→偿还贷款本息→提前还款证明(复印件)送至公积金中心留档。

  2、提前部分还贷:借款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要件材料→确定提前还贷额度和提前还贷日期→受委托银行审核→中心审核→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提前还款证明(复印件)送至公积金中心留档。

  办理时限:符合手续、资料齐全的必需提前与银行预约。

  办理场所: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温馨提示: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提前还款时,所有借款人和抵押人必需同时到场办理。

  韶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初始成立于1996年,原名为“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市属单位及三个区的住房公积金。2003年,成立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的决策机构。同时,按照韶市机编[2003]17号文的精神,成立了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市级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原各县(市、区)管理办公室取消,改组为业务管理办事处,与市中心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和核算办法。市公积金中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事业单位,能够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各项业务,严格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审计、人行监督”的基本要求,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地址:韶关市市辖区惠民北路51号

  邮编:512000

  电话:0751-8177064

  网址:

  各区县公积金业务网点电话

  中心办事大厅: 0751-8177031,8177061 传真:0751-8177064

  贷款咨询电话: 0751-8177238 传真:0751-8177238

  曲江区办事处: 0751-6670473 传真:0751-6689993

  曲江区办事处韶钢代办点: 0751-8790303 传真:0751-8790303

  乐昌市办事处: 0751-5570118 传真:0751-5570117

  南雄市办事处: 0751-3880194 传真:0751-3874608

  始兴县办事处: 0751-3334684 传真:0751-3313986

  仁化县办事处: 0751-6358237 传真:0751-6358237

  乳源县办事处: 0751-5363652 传真:0751-5363922

  翁源县办事处: 0751-2823639 传真:0751-2823639

  新丰县办事处: 0751-2285983 传真:0751-2285983

  语音查询电话: 0751-8177727

  中心监督电话: 0751-8177238,8177787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