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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周口公积金查询 周口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2)

  第二十一条 初审人员在借款人须提供的资料齐备后3日内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通知,准予贷款的由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到中心当面签字盖章,由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经过审批符合贷款手续的,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水平,针对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数较多的情况,为使职工有序申请贷款,按照公开、公正原则,从即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网上预约服务,10个工作日内给予发放贷款。

  第二十二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中心的贷款通知单,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根据贷款担保方式,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部分余额冲抵贷款。用自筹资金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结清前1年内的实际还本付息额。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1年内的实际还本付息额,按合同约定的年限和额度,将贷款资金转帐支付给房屋出售人或借款人本人。

  周口房屋类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贷款的: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买房合同书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首付款凭据或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售房平面定位图(加盖售房单位章)一份

  二、单位集资建房(含经济适用房)贷款的:

  1、项目批文复印件两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两份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两份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两份

  5、首付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分房定位图或分房方案两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自建住房贷款的: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四、购买二手房贷款的

  提供房屋评估报告书,房产证及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周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隶属于市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任务是:

  1、负责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具体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2、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3、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合理掌握住房公积金投向,增加住房公积金存量;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4、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施行工作。

  5、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各类报表的统计工作。

  6、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地址:周口市大庆中路与交通东路交叉路口北200米路西

  电话/传真:0394-8205985

  业务大厅:周口市大庆中路与交通东路交叉路口北200米路东

  贷款办事电话:0394-8529906

  支取办事电话:0394-8205980

  网址:

  各区县公积金网点电话

  淮阳县 电话:0394-2666673

  郸城县 电话:0394-3216269

  川汇区 电话:0394-8790111

  项城市 电话:0394-4287599

  商水县 电话:0394-5443735

  扶沟县 电话:0394-6238656

  鹿邑县 电话:0394-7218626

  西华县 电话:0394-2666673

  沈丘县 电话:0394-5222179

  太康县 电话:0394-6818118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