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周口公积金查询 周口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2)
第二十一条 初审人员在借款人须提供的资料齐备后3日内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通知,准予贷款的由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到中心当面签字盖章,由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经过审批符合贷款手续的,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水平,针对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数较多的情况,为使职工有序申请贷款,按照公开、公正原则,从即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网上预约服务,10个工作日内给予发放贷款。 第二十二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中心的贷款通知单,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根据贷款担保方式,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部分余额冲抵贷款。用自筹资金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结清前1年内的实际还本付息额。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1年内的实际还本付息额,按合同约定的年限和额度,将贷款资金转帐支付给房屋出售人或借款人本人。 周口房屋类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贷款的: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买房合同书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首付款凭据或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售房平面定位图(加盖售房单位章)一份 二、单位集资建房(含经济适用房)贷款的: 1、项目批文复印件两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两份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两份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两份 5、首付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分房定位图或分房方案两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自建住房贷款的: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四、购买二手房贷款的 提供房屋评估报告书,房产证及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周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隶属于市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任务是: 1、负责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具体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2、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3、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合理掌握住房公积金投向,增加住房公积金存量;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4、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施行工作。 5、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各类报表的统计工作。 6、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地址:周口市大庆中路与交通东路交叉路口北200米路西 电话/传真:0394-8205985 业务大厅:周口市大庆中路与交通东路交叉路口北200米路东 贷款办事电话:0394-8529906 支取办事电话:0394-8205980 网址: 各区县公积金网点电话 淮阳县 电话:0394-2666673 郸城县 电话:0394-3216269 川汇区 电话:0394-8790111 项城市 电话:0394-4287599 商水县 电话:0394-5443735 扶沟县 电话:0394-6238656 鹿邑县 电话:0394-7218626 西华县 电话:0394-2666673 沈丘县 电话:0394-5222179 太康县 电话:0394-6818118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