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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化州管理部办事大厅定于2016年11月28日搬迁至化州市鉴江区明月南路3号橘州东信花园B栋二楼,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的单位及个人,自2016年11月28日起,与此同时,该个人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绑定缴存者手机,以便缴存者随时了解资金的进出动态,看到经单位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顺便也监督单位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还款方式 、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双方拟交易房屋(抵押物)的价值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 交易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中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报告、双方交易价格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职工拟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进行预审,并向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贷款金额及期限预审确认表》 ,到新的办公大厅办理。联系电话:7293689。
特此告示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化州管理部
,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所购房款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最高贷款限额四方面因素分别计算,以其中最小值为借款人贷款额度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最长30年,私产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