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要满足手续,住房保障功能是住房公积金的最根本功能。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是政府为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问题提供的一种政策性融资渠道,在我国住房保障和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地位。实质是以住房公积金形式给职工增加了一部分住房工资,从而起到了促进住房分配的目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建行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公转商、商业贷款)客户提取公积金时,不需要再前往公积金中心进行申请和审批,只需携带建行借记卡,通过网点智能终端进入公积金提取模块,就可联网查询到公积金账户的提取信息,对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贷款客户,开通自助提取功能,提取的公积金将实时转入客户在建行的还贷卡内,即提即用,再无需延后一个工作日到账,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近期做出回复称,正抓紧制定市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操作细则,坚持以放宽和简化租房提取的条件和手续为主要出发点,基本思路是只要职工在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资料方面只需提供无房证明即可,不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租房发票,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退休、离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买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审查,并出具提取凭证。职工应当持提取凭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条件,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下一篇:清远提取公积金个人申请书如何写? 上一篇: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如何查询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