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租房提取。
非房屋类:
清远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手续
提取材料基本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
3、个人公积金专用存折(自行到银行打出存折余额)。
按照情况,时隔一个月,公积金中心方面表示进展顺利,贴息贷款推出已无悬念,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也将进行试点.,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房屋类:
商品房:
1、买房合同或拆迁产房权安设协议书等材料或房地产权证;
2、《支取申请证明》(单位或中心索取);
3、已付买房完税发票、收据。
清远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清远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1、职工按照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批职工提取资格;
3、支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部分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额度不可超过房屋总价;
2、翻建、大修住房: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翻建、大修的费用。
3、偿还贷款:首次提取不得超过首期,为解决这种情况,保障中低收入人群使用公积金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2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以后每年按还款额度提取。
4、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超过月租金乘以当年度租房期的月数。
全额提取:离休退款、死亡退款、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