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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清韶两地签订公积金互贷合作协议 首套房首付比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22日上午,清远韶关公积金互贷项目召开签约仪式。曾亮超 摄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戚莹莹 曾亮超 通讯员/李琳琳)12月22日,清远与韶关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签订清韶住房公积金互贷项目协议。这是继与广州签订公积金互贷协议后,清远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造“去库存”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按照昨日签署的两市公积金互贷政策,韶关缴存职工在清远贷款买房的贷款额度为,个人最高不超过40万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实行统一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夫妻双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清远缴存职工在韶关贷款买房贷款额度为,个人最高30万元。二人(含)以上共同申请,在韶关市市区购买住房,最高50万元;在韶关市辖属县(市)购买住房,最高40万元。

首付问题上,两地均规定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相应买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而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买房贷款的,在清远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据介绍,凡属于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这三类单位,可以自行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贷款银行已受理的贷款不需要预约,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日期的先后顺序放款,全部放款完毕预计需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定期在网站公布放款进度,在韶关买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60%。

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肖宁暗示,下一步,在把握广清一体化、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建设的战略施行机遇背景下,中心将把互贷项目延伸到周边城市,乃至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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