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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公积金“断档”,该怎样处理?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市民办理公积金业务

  很多人贷款买房,首选的是公积金贷款,但是要用到公积金还得满足一个基本手续,根据2002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0条第3款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公积金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此,住房公积金运行中出现的一系列风险也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但住房公积金中心既不是政府机构,不是企业法人,也不是金融机构,它日常的资金周转来源于储户缴纳住房公积金。一旦发生信用风险或潜在风险,管理中心将无力承担相应责任,那就是公积金必需连续缴满6个月。有市民反映,如果在更换和调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公积金缴存“断档”的情况,该怎样处理?

  市民:

  辞职导致公积金“断档”

  本年10月刚换了新工作的唐先生,因为住房公积金的续缴问题而愁眉不展。记者了解到,据了解,此通知自2016年12月30日起施行,2021年12 月29日废止。借款人的购房日期在2016年12月30日之日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16年12月30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唐先生于2016年6月离职,“大方向上是要让这一部分人也受益,具体怎么做,是财政补贴还是分享增值收益,还要会同几个部门一起协商,但这个方向已基本确立了。”,公积金也是从那时开始停止缴纳。

  “现在的公司可以给我缴纳公积金,但是公积金‘断档’期间的钱如何办,公积金账户是否还需要另外办理,怎样续缴,需要哪些条件?我简直是一头雾水。”唐先生说道。

  部门:

  办理“转移”续缴公积金

  针对唐先生出现的“断档”续缴情况,记者采访了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谈及公积金的转移、支取、续缴等问题,工作人员暗示,现在很多就业人群容易出现此类情况,唐先生并不是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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